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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2007年供电检查整改通报
 

2008年第3号监管公告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为加强供电监管,提高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规范供电市场行为,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07年4至6月,国家电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供电检查,形成《2007年供电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现将供电检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和监管评价

  这次整改内容包括2007年供电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报告》披露的问题,以及整改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旨在要求各供电企业通过整改,改正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提高供电整体水平,使各项工作符合供电监管要求。

  从整改情况看,绝大部分供电企业非常重视供电检查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对于《报告》中披露的84例突出问题,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目前已经完成整改81例,占全部问题的96.4%;尚未完成整改3例,占全部问题的3.6%;涉及供电企业 80家,完成整改77家,占受检单位的96.3%,尚未完成整改3家,占3.7%。对于未在《报告》中披露的检查出来的其他问题,整改进度参差不齐。总体上看,通过整改,受检供电服务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电能质量的提高则需要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通过一定建设周期,效果才能逐渐显现。

  整改过程中,国家电网公司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供电服务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网省公司正确认识整改工作重要意义,明确整改要求和重点,组织开展供电服务自查,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强化供电质量管理,提高供电服务水平,规范业扩报装流程,杜绝“三指定”行为。

  南方电网公司召开全系统各省电网公司分管供电业务负责人会议,布置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在公司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优质服务自查、暗查暗访和交叉检查,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重点督促整改。

  各地方供电企业也结合企业特点,积极开展整改工作。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将公司存在的问题细化分类发至所有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分头负责对基层单位督促和指导,确保了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怀化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抗灾保电是今年电力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抗击今年年初南方雪灾以及“5.12”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过程中,各级供电企业统筹调配人力和物资,精心组织,克服重重困难,切实履行救灾抢险、紧急供电的社会义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取得了抗灾保电的阶段性胜利。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时完成了电网灾后恢复供电任务;地方供电企业灾后恢复供电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充分体现了电力职工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

  (一) 供电质量方面

  《报告》中披露供电质量方面问题共35例,目前已完成整改34例,完成率97.1%;涉及受检供电企业31家,已完成整改30家,完成率96.8%。

  《报告》中披露供电质量方面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压监测装置的设置、维护和备案、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统计不准确、供电质量不合格等方面。

  绝大部分供电企业针对问题认真整改,从加强电网建设、无功管理和完善工作制度等方面,促使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的提高;从加大电压监测装置投入、建立工作监控网络制度等方面,促进了电压监测装置的落实。其中5例供电质量不合国家标准的问题,相关供电企业已加强管理,追加投资,供电质量有了一定改善。

  新疆和田电力公司截至2007年底,已安装电压监测仪86台,布点超过了国家电监会要求,安装率达116%;2008年将投入资金建设基于GPRS通信技术支持的电压质量分析系统,届时可实现对D类电压的实时监测和远方采集。

  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通过整改,建立了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管理体系和制度,购置安装相关统计软件;装设电压自动监测仪表733块,达到了电监会的规定标准。

  陕西省电力公司制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电压检测仪管理办法》,西安供电局、渭南供电局据此修订了规程,校验了所有的电压检测仪,省内其他供电局也举一反三,对电压检测仪运行情况进行清查。

  福建省仙游县供电公司和将乐县供电公司完善供电可靠率指标的统计管理制度,规范了城镇和农村“两率”指标的统计口径。为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率数据统计的准确性,福建省电力公司从2007年10月份起,在全省县级供电公司启用便于监控管理的网络版供电可靠性统计软件。

  青海省电力公司新建了110kV松林变电所,改善了大通县10kV线路末端电压质量,目前大通县10kV用户受电端累计电压合格率已达到要求。刚察县供电公司为解决牧区供电线长、面广、点多造成的电压质量差问题,在35kV线路上加装了无功补偿装置,使电压达到标准的要求;新修建了110kV刚察变,于2008年4月份投运后将会从根本上解决该地区供电电压偏低的问题。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结合2008年供电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更新和完善,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培训工作同时加强报修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并试点开展配电设备状态检修,2008年计划投资配电技改资金1亿元,更换老旧设备,提高供电质量。2007年投入资金700万元更换电压监测装置,全省建立14个供电公司电压管理系统,2008年计划投入450万元,计划2008年底完成所有应设监测点的安装,并作出计划,在2009年前对剩余老旧设备全部更换,以进一步提高电压质量。

  此外,广西水利集团公司针对电压监测点安装不足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分步进行整改,截至2007年12月底,应装监测点1156个,实际安装245个,预计到2009年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供电服务方面

  《报告》中披露供电服务方面问题共17例,目前已完成整改17例,完成率100%;涉及受检供电企业17家,完成整改17家,完成率100%。

  《报告》中披露供电服务方面问题主要集中在办理用电业务不规范、停限电信息未按规定提前公示、故障抢修和投诉处理的处理和记录不完善等方面。这些问题均涉及窗口部门,直接面对电力用户,整改的到位与否关系到供电企业的社会评价。各级供电企业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格执行、加大考核等手段,对供电服务方面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还在各方面加强了用户沟通和社会监督,有效地提升了供电企业的社会形象。投诉处理存在偏差,没有正确划分责任、建立监督机制的问题,除了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之外,人员培训也非常重要,在执行层面上需要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

  福建省电力公司根据整改建议,建立全省统一的“95598”服务平台,集约全省报修、投诉受理;修订了《业扩流程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报装、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工程验收等流程;加强业扩工作人员培训。福建省建阳供电局、顺昌县供电公司结合省电力公司意见认真落实,避免操作不规范情况发生。

  湖南省怀化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计划性检修停电管理办法》,规范了计划检修停电程序;要求公司下辖各分(子)公司认真学习电力监管法规,对停电时间及停电区域提前7天告知客户,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分(子)公司的优质服务考评。

  湖南省郴电国际修订了《郴电国际事故报修电话联系制度》中抢修记录相关条款,明确要求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记录到达时间、工作负责人姓名及注明未能按时完成原因。

  四川省南充电业局针对报修记录不规范问题,出台了《南充电业局95598服务支撑管理办法》,在各供电局成立了抢修值班中心,组织辖区内抢修工作,负责接收、询问、记录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及时向95598客服中心报告故障处理情况。将故障报修记录的及时、准确填写列为规范化管理内容,纳入相关单位季度绩效考核。

  重庆供电公司完善投诉监督机制,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细化投诉责任划分,将投诉考核责任划分为供电方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宣传不到位责任,对非供电方责任的投诉增加了加强相关法规宣传的“内部责任”;严格控制投诉一次解决率和回访满意率,确保用户投诉得到合理、妥善解决。

  (三)供电市场行为方面

  《报告》中披露供电市场行为方面问题共25例,目前已完成整改24例,完成率96%;涉及受检供电企业25家,完成整改24家,完成率96%。

  《报告》中披露供电市场行为方面问题主要体现在违反国家节能减排规定违规供电、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垄断、资质管理执行情况混乱、电价政策执行不到位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方面。有关供电企业通过整改,进一步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范违规供电行为;逐步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严格业扩工程管理,努力避免“三指定”发生;加强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市场准入规定的执行力度,减少受电工程潜在隐患;严格国家电价政策,治理乱收费;保证用户知情权,执行电监会信息披露的规定。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完善和落实,供电市场行为正在逐步规范。

  在受电工程市场开放问题上,供电企业通过采取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要求多经企业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与工程招投标;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引导承包商在业扩市场中规范承接、安全施工、文明办事、提高工程质量;从资产、体制、人员、组织架构上逐步对多经企业与主业之间实行“三分开”;明确多经企业员工不能参与公司营销业务,不能代收费等措施,从制度、观念上约束和指导员工行为,促进受电工程市场开放,避免“三指定”行为发生。

  湖南省电力公司对整改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召了供电服务通报会,向社会再次公开承诺“三不指定”。长沙电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业扩报装及客户工程服务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中止审核、颁发《进网施工安全合格证》”,强调业扩报装严格执行“三不指定”。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发文要求所属各级供电公司全面清理业扩工程市场,对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不允许将无承装(修、试)许可资质的单位列入向用户的推荐名单。

  北京市电力公司丰台供电公司对目前在丰台地区的电力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核实,并要求客服人员在受理客户报装委托时严格把关。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农电局于2007年8月对执行农村电价用户收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进行了整改和更正,到2007年底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将在2008年进行全面普查,从规范经营入手,确保用户利益不受侵犯。

  四川省电力公司积极向政府争取,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配电网建设试行办法》,缓解了新出让土地配网建设资金匮乏问题;同时省电力公司还加大10千伏配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追加资金,列入每年大修计划,按轻重缓急、迎峰度夏等要求逐年改造。

  (四)其他

  《报告》中披露自查方面问题共7例,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6例,完成率85.7%。涉及供电企业7家,完成整改6家,完成率85.7%。

  《报告》所披露自查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供电监管有关规定贯彻执行不到位、未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未按监管机构检查要求回答问题,提供材料,自查报告不符合要求。

  从整改检查掌握的情况来看,对电力监管文件学习宣传贯彻不够,对电力监管强制性规定与电力企业行业自律的性质混淆等问题得到了一定整改。

  各级供电企业通过培训、考试、知识竞赛、不定期查问等方式加大电力监管规定的宣贯力度;通过给职工发放监管文件汇编或单行本、在营业场所摆放电力监管宣传册和公示电力监管多媒体信息等方式,在供用电双方营造大力宣传电力监管,主动接受电力监管的舆论氛围。

  山西省电力公司组织全员参加《电力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知识考试;湖北、江西两省电力公司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条例》和《办法》宣传活动;北京市电力公司大兴供电公司在日常工作对《条例》和《办法》内容的熟悉程度建立不定期查、问的常态机制。

  二、存在问题

  整体上看,《报告》中所披露的问题绝大部分得到了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但是,通过整改检查发现,在全国范围内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市场行为三方面依然存在明显不足之处,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

  (一)供电质量方面

  部分地区供电质量依然有待加强。整改中根据投诉统计表明,福建省局部城乡结合部配电网较为薄弱,特别是在“迎峰度夏”期间,局部电网的供求矛盾比较突出,居民反映电压偏低。类似问题在其他电网薄弱地区亦有存在。

  (二)供电服务方面

  1.少数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过程仍存在不规范行为。整改中发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农电局提供的用户受电工程资料不全,有关时限无法确认。

  2.个别供电企业报修抢修记录和投诉举报处理不规范。整改中发现,甘肃省成县分公司抢修记录不规范,没有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记录。

  (三)供电市场行为方面 

  供电企业在用户工程市场中的垄断仍未打破,市场开放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的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电力物资供应单位的信息还不够丰富,在告知用户有选择权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整改中发现,浙江省临安供电局为其三产企业代办受电工程手续, 其三产企业并使用有国家电网公司标识的格式合同。

  另外,还存在有些供电企业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按规定报送整改报告的情况。广西百色市电力公司经电力监管机构多次督办,才于2008年3月初补报了供电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2007年供电检查及本次整改情况,结合今年初我国抗击冰雪灾害的情况,电监会要求各供电企业,继续加大电网投资,切实改善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的供电质量,电压监测点的设置和检验要符合电力监管机构要求,提高供电质量;加快推进主多分离改革,促进用户受电工程进一步开放,规范供电市场行为,制止关联交易,逐步解决“三指定”等市场垄断问题;规范收费行为,解决乱收费问题;积极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政策,杜绝违规供电行为。进一步全面提高供电企业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供电市场行为,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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